1.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咨询老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2.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与保密例外原则。
3.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介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工作处。
4.对学生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在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5.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记载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保持正常使用,除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辅导室。
6.来访者应积极配合咨询人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来访者如不愿意暴露身份,咨询时可以匿名;一次咨询晤谈原则上不超过50分钟,如需延长请适时征询咨询员同意或另约。
7.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卫生,并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