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当前位置  >  本站首页  >  制度规章  >  正文
规章制度
发稿:夏玲 审核:夏玲 发布日期:2011-03-22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协会名称: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简称“心协”。

第二条 协会受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领导,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为协会指导老师,在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实现本协会的目的。

第三条 协会宗旨: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第四条 服务对象:在个人成长过程中需要帮助的同学。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宣传心理健康的活动,学习、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实践活动。

(二)以讲座、电影、报刊、心理剧﹑竞赛和交流等形式丰富心理文化生活,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普及教育及宣传工作。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灵关爱和心灵互助活动,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定期组织专题讲座,适时聘请专家来院讲座指导,及时反馈我院学生的心理动向和心理状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职能部门: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设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部、宣传部、咨询部、外联部、文艺部、各系分会

第七条  具体职能

(一)会长:统筹安排协会全面工作、组织和领导协会、与指导老师联系,拟订每学期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

(二) 秘书部:

1)统计各部成员及会员的名单及详细的通讯录。

2)办公室的管理,制定合理的值班制度,保持办公室的卫生。

3)每次会议人员出勤情况,会议重要事件的详细记录。

4)每次活动场地及物品借入的有关申请文件的起草。

5)制作工作证及活动所需的工具,礼品、证书等。

6)协会可持续利用的物件要妥善保管,对损坏、丢失的物品进行清晰记载说明。

7)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学期财务报告制度。

8)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档案管理。

9)办公室值班做好电话接听记录、预约咨询。

10)负责院心协网页更新及新闻稿上传。

(三)宣传部:

1)形式不一的宣传手法,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报、传单、横幅等。

2)宣传管理,负责宣传板的存放,横幅保管,负责宣传工具如纸张、毛笔、墨水的管理。

3)宣传讲求节约化,利用可循环使用的横幅,宣传工具每次使用完后由宣传部指定人员收集好,学期结束后,交由秘书部统一存放在办公室。

4)宣传注重创新,更讲求实用,形式方法应灵活多变,宣传人员应尽职尽责,建立宣传评价体系。

5)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页的维护、内容的更新。

6)做好每次活动包括重大会议的新闻搞的编写。

(四)咨询部

1)咨询室值班、接听电话、预约咨询。

2)提供学习资料,组织心理知识的学习。

3)负责收集学生心理动态方面的资料,组织调查活动,及时反馈学生心理状况。

4)协助老师组织各种学术讲座、团体辅导并帮助老师联系需要咨询的同学。

5)发展、培训新成员,为协会不断补充后备力量。

6)协调、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7)对校友进行简单的心理辅导。

(五)外联部

1)参与与院系部门的联谊。

2)校内外学者、专家讲座的沟通联系、接待工作。

3)与社会相关企业紧密联系,筹集大型活动的经费。

4)负责策划好赞助的方案书及活动的策划筹备工作。

5)协同宣传部搞好校外形象宣传,宣传本协会各项活动。

(六)文艺部

1)举办各种文艺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陶冶同学们的情操,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2)编排心理健康剧并在大型文艺活动前设计出活动总方案;

3负责本协会内部或与院系其他部门之间联谊的文艺演出;

4)搞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组织举办各种文艺比赛;

5)组织排练好节目平时多注意发现培养文艺人才;

6)认真按时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定期向协会和中心汇报工作;

7)完成院领导、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各系分会

1、定期召开系各班心理委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并把信息及时反馈至中心;

2、组织开展系部内的有关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并将计划总结交中心存档;

3、协助中心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八条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专项经费。

第九条        秘书部负责各项开支的记录、单据、发票存档管理。

第十条        报销,以发票,收据为凭证,经手人(须两人以上)应写明开支具体情况,经会长签字后方可交秘书部报销。

第十一条  报销后的单据应盖章存档。

第十二条  每学期由秘书部负责财务报告,经过会长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审查并通过,最后报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会议分为全体成员大会,部门会议。

第十五条  全体成员大会:安排本会的整体活动规划,总结前期工作,各部门的运作情况,加强各部门的合作与交流,传达学院内外的各种相关信息,交流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条  部门会议:组织安排本部的工作,由部长,副部长组织召开,轮流主持,每学期不少于5次,会议前1天,须通知秘书部人员到会做会议记录。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协会成员权利

1)选举和被选举为本会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利。

2)有参加本会组织各项活动如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观看录像教学的权利,在心理健康方面将得到专家的指导和帮助。

3)有接受本协会组织的各种心理学知识技能培训学习的权利。

4)对本协会有建议权、质询权、批评权。

5)参与心理剧编排创作工作的权利。

6)有对本协会提出积极性意见的权利。

第十八条  协会成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工作计划,遵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规定,遵守本院的各种规章制度。

2)维护本会荣誉、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活动及完成本协会的任务。

3)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关心同学、帮助同学,以使其心理健康向周围同学及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心理保健知识和帮助他人解决心理困扰。

第十九条  成员奖惩

1)每学期根据协会成员参与本协会活动情况评出优秀会员、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2)因退学、转学、休学及一年内没有任何参与活动记录,按自动退会处理,对损害协会形象,破坏协会制度的会员予以除名处理,并将其不良表现以书面形式报送系部。

3)对无故缺勤协会所组织的活动(会议、文艺活动等)累计达到三次者予以除名处理,并在网页上公布。

4)凡一学期活动(包括会议)无故缺席三次者(请假三次折算为一次缺席)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第七章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归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所有。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00九年九月一日